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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普惠制单据(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Documents,简称GSP.) 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向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优惠关税待遇。普惠制单据是给惠国海关减免关税的依据。 (1)业务中使用的普惠制单据种类: ①格式A产地证(GSP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 ②纺织品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of Textile Products) ③纺织品出口许可证(Export License of Textile Products) ④手工制纺织品产地证(Certificate in regard to Handlooms, Textile Handcrafts and Traditional Textile Products of the Cottage Industry) ⑤纺织品装船证明(Shipment Certificate of Textile Products) (2)普惠制原产地证(格式A)(单据10.15)填制方法: ①②——分别填写出口商和进口商的详细名址。 ③运输方式和路线——注明装货港、到货港及运输方式(如有转运,也要注明)。 ④签证机关专用栏——一般此栏空白,由签证当局视情况填写相应的内容。 ⑤项目号——商品的顺序号。按不同品名填写1.2.3...... ⑥唛头和包装号码——填写运输标志。不能简单填写“as per invoice no.xxx” ⑦货物描述及包装件数和包装种类——填写商品的名称以及商品外包装的数量及种类。描述结束时应用终止符“******”加以隔挡。 ⑧原产地标准——按照原产地证背面条款填写“P”“W”“F”等字母。 ⑨数量或重量——填毛重。 ⑩发票号码和日期——填入本次交易的发票号码和发票日期,不得留空。 ⑾签证机关栏——由签证机关证明用。手签、加盖公章并签署地点、日期。 ⑿出口商申明——填写产品原产国和进口国(给惠国)并且必须由出口商手签,加盖公章并签署地点、日期。注意:该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一般与发票日期相同),同时不能迟于装运日期和第11栏签证机关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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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空心白菜,心呢?</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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