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海外事件
當時,「東方海外」重整財務,牽涉資金相當大,主要牽涉到很多間銀行。他們重整財務,搞得很成功。至於資金來源,主要還是來自中方。
八十年代中期,當世界航運業走向蕭條之時,我曾經巨資注入一間瀕臨清盤的航運公司,一時間引起人們的種種猜疑。這家瀕臨清盤的航運公司,就是「船王」董浩雲創辦的「東方海外實業有限公司」。
參與重組東方航運
董浩雲是浙江寧波人,早在廿年代就從事海運業。三十年代中期,他力主創辦中國航運信託公司,將當時全國各大小民營輪船公司合並,以期與外資航運公司和專營海運業的公營「招商局」抗衡。幾經籌辦,中國航運信託公司在1941年3月於香港注冊成立。此後,該公司將全國各大大小小的民營航船統一調配,加強經營定期航線。而董浩雲在中國民營航運業的領袖地位也由此確立。
1946年8月,董浩雲又在中國大陸成立「中國航運公司」,開始歐洲遠洋貨運業務。1947年8月,他又創辦「復興航業公司」。
1949年底大陸江山易主後,董浩雲把「中國航運公司」和「復興航業公司」遷往台北。六十年代,世界航運業出現空前繁榮,董浩雲的船隊迅速擴充,形成一個龐大的航業王國,而董浩雲也因此名揚四海,被譽為「船王」,與他的浙江老鄉包玉剛,同時稱雄於世界海運業。1973年,董浩雲創辦的另一間公司「東方海外實業有限公司」趁勢在香港掛牌上市。
但是﹐好景不長。1979年,董浩雲退休,其子董建華出任「東方海外」主席;1981年,董浩雲病逝,「東方海外」的營業溢利也大幅度下挫。此時正值世界航運業大衰退,除了包玉剛非常成功地「登陸」之外,世界絕大多數的航運公司都逃避不了世界航運業大衰退﹑大蕭條的衝擊。
東方海外」在八十年代初期的兩項錯誤決策,也加速了它的困境來臨。1980年4月,「東方海外」動用廿六億港元,收購英國一家大型的輪船公司,以致日後形勢轉壞時,本身的承擔和責任加重;1982年,「東方海外」增資,用以收購董氏私人機構的公司,並且發行大量累積優先股,該行動估計給「東方海外」帶來約十六億港元以上的債項。
1985年9月2日,董氏家族向外界宣佈「東方海外」負債十五億美元,並自動停止在交易所報價買賣,以謀求重整債務結構。
在宣佈「東方海外」停牌之前,董氏家族已經採取多項措施,以求改進公司的債務,例如在1984年出售租約到期的油輪,減少自置船舶的數量,分散投資,但該等行動對公司財務狀況無任何改善。而在停牌之後,董氏家族也多番與其債務銀行商議,重整債務結構,以期度過難關。匯豐銀行作為「東方海外」的債權人,不希望「東方海外」因財政問題而無法償還其它債項,以致其他債權人拒絕繼續支持它而導致「東方海外」倒閉,於是同意給予「東方海外」一筆有抵押備用信貸,數額不少於卅八億港元,其中先將十二億元存入「東方海外」戶口,餘款在「東方海外」需要時分兩期提取。
雖然有匯豐銀行的支持,但由於債務過大,「東方海外」重組債務結構仍然困難重重,難以有突破性的發展。
就在這個時候,我介入了這件事。經過多次協商,我和董氏家族終於在1986年3月達成基本的投資協議。14日,雙方發表聯合聲明,宣佈我將投資一億二千萬美元﹙折合港幣九億三千萬六百萬元﹚於董氏集團所屬的新船公司及貨櫃業務的新公司。
聯合聲明稱,董氏集團目前正在進行財務重整,重整計劃將會向其債權人和股東提出,以求核準;我注入的一億二千萬美元,其中二千萬投入一家新造船公司,另一億元投入一家新貨櫃運公司。「新造船公司」和「新貨櫃運輸公司」是指那些將會成立、並將成為重組後的董氏集團重要部分的公司,前者擁有正在建造但未付貨的新船,後者則是新貨櫃運輸集團的核心。這兩項投資,將佔該兩公司大比數之少數股東權益。
另外,聲明還特別強調,我的投資以董氏集團順利重組為先決條件,新資金的投入,將完全以正常的商務條件為基礎,用來加強重整後的營運;而我將不承擔任何重整前的債務或責任,董氏集團主席仍然由現任主席董建華擔任,由他繼續主持業務,領導該集團。
資金主要來自中方
這份聯合聲明一公開發表,即時引起廣泛的關注。不少傳媒記者致電我家,但找不到我,原來聲明發表那天,我正在杭州公幹。
我的這一舉措,大大出乎人們的意料之外,因為「東方海外」債台高築,且世界航運業並不見復甦跡象,我和董家的聯合聲明說﹕「霍英東有鑒於目前航運業為歷史性之最低潮,認為此乃投資該行業的良好時機,並認為董氏集團在該行業處於領導地位,擁有豐富的經驗和廣泛的國際商務關係。霍英東相信董氏集團在航運業復甦時一定會獲利,因而該項投資將會取得滿意的報酬。」
而董氏集團也認為﹕「霍英東先生之投資,充分顯示了霍先生對航運業及對董氏集團經營此行業的信心。」
雙方都強調是項投資,純粹是一項商業行為。但由於世界航運業前景極之不明朗,而董氏集團的財務狀況又非常惡劣,故我的投資理由當時難令人置信;更主要的,由於我該項投資否有「政治色彩」。那時,正值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發表聯合聲明不久,中方不斷強調會極力維持香港的穩定和繁榮。於是,有股評家指出,我可能是北京方面的「代理人」,其背後的資金來自中國,此舉是為了「托市」,以維持香港的穩定繁榮。
另一方面,由於董氏集團歷史上與台灣方面有過密切聯系,且當時其在台灣有一間附屬公司,在台灣注冊,屬下有六艘船掛「中華民國」旗;於是,又有人指我此時斥巨資注入董氏,不排除有某種「不可告人的政治陰謀」。
在我與董氏發表聯合聲明的第二天,路透社從台北發出了一則報道,透露台灣方面對這個問題的關注。報道說,當記者問及台灣方面會否因此而有任何行動抵制董氏集團在台灣的附屬公司時,台北政府「副交通部長」朱丁古﹙譯音﹚說,由於事情仍在研究,暫時未能發表意見。台灣航運界人士透露,台灣官方十四日已就我注資一事詢問董氏集團,如果官方認為今次的注資是商業行動,那便簡單,若涉及政治成份,問題便會很複雜。
當時,「東方海外」重整財務,牽涉資金相當大,主要牽涉到很多間銀行。他們重整財務,搞得很成功。至於資金來源,主要還是來自中方。
經過多年的努力,董氏家族私有的金山船於1990年清償所有債務,而「東方海外」亦於1992年宣告渡過艱難的債務重整時期,並且於1994年有近一億港元的盈利。早幾年,我就已經把自己持有的「東方海外」股權全部賣回給董建華。
在協助重組「東方海外」的過程中,我認識了董建華。他那時正處於事業的低潮時期,但他很有毅力,也表現出重整家族江山的充誠意和信心。那時,我就對董有了較好的印象。但是,那時還沒有想到行政長官人選問題,事實上,董那時還不為社會所認識。
推介董建華為特首適當人選
在起草香港《基本法》期間,我們一些草委私底下也討論過行政長官的人選問題,我和李嘉誠等一些工商界友人曾經議論過。那時,有些人包括中方的官員也非正式地提出一些人選如鍾士元、鄭蓮如,了解我們對這些人選的看法。事實上,我們一直比較傾向於「商人治港」,但又不完全是由純粹的商人治港,而是那些有社會活動能力、有參政議政經驗的商人治港,認為這樣最符合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我和李嘉誠等人將香港社會的這類人數了一下,都覺得李鵬飛、張鑑泉等人較為適合,尤其是張鑑泉更得到較多工商界人士的欣賞。後來,李鵬飛、張鑑泉等人還搞了個「啟聯中心」參政議政,「自由黨」就是在「啟聯」的基礎上組建、發展起來的。可惜張鑑泉不久就因病遽逝。
到了成立特區預委、籌委會的時候,我對特區行政長官的人選又有了新的認識。那時「東方海外」已漸入佳境,董建華在社會、政治事務方面也有所表現,除了被邀成為全國政協委員之外,還被彭定康委任為港府行政局議員。這時,我就覺得董建華是行政長官的合適人選,他處理危機的能力、毅力,他和國際社會的廣泛聯繫,他平和、中庸的處事作風,也是他成為行政長官人選的有利條件。
所以,在1996年初,在社會上廣泛討論行政長官熱門人選的時候,我在中華總商會的一次春茗上,向外界公開談了我對董建華的一些看法,表示「董是行政長官的合適人選」。當時香港各媒體都很關注這個消息,社會上也對這個消息有多種議論和揣測。
在那段時間,關於行政長官人選的傳聞甚囂塵上,我也多次被傳媒說成是「熱門人選」。其實,對自己的能力和心態,沒有人比自己更清楚。很多事,一定是「有所為,有所不為」,特首這種事, 我的心態是「非不能也,實不為也」;特首這個位置很重要,責任更大,但並不容易做,因上頭有中央政府,下頭有特區政府和市民、傳媒、反對派,要花很多時間和精力。
後來, 董建華當選特首,應該說是眾望所歸。我認為,董建華先生是深得香港各方面人士歡迎的,是香港絕大多數人所接受的。我和一些朋友議論起這件事,大家都覺得令人滿意。董建華先生是為香港市民辦事的,是為中國人辦事的,不是為英國人辦事的。他的擔子很重,將來一定會得到大家的支持。我確信特區的領導班子是可以信賴的,他們有能力管治好香港,發展好香港。在中央的關係和明確的政策指引下,在各階層人士的支持下,特區政府一定會把香港建設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