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碰撞事故发生,船长要经常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深刻理解,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以下措施:
一、保持不间断正规了望:
船舶应经常用视觉、听觉并充分利用VHF、雷达和避碰雷达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有效手段,保持认真不间断地正规了望。
二、严格值班纪律:
驾、机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交接班及驾、机联系制度,严禁值班时聊天、脱岗、用餐,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驾驶员必须在驾驶台值锚更,保持在港口规定频率上守听“VHF”。
三、谨慎操纵避让:
船长和驾驶员要掌握本船在各种装载情况下的操纵要素,并充
分考虑风、流、涌浪的影响。遇有来船,要尽早判明是对遇、横交还是追越,有无碰撞危险。在环境及情况允许时,要早让、宽让、大(舵角)让,不宜小角度多次改向,面临紧迫局面时应先把船停住或者果断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避免发生碰撞。
四、船长在驾驶台:
无论白天、黑夜,凡能见度不良、渔船密集、狭窄水道、重点转 向点、通过运河、进出港口、引水在船、交通密集、大风浪等困难航区,船长必须在驾驶台。船长应对三副班及引水操纵负责。
五、正确操作雷达:
船长和驾驶员必须掌握本船雷达和避碰雷达的功能,能熟练操作、调试及雷达标绘。能见度不良时,要认真进行连续观测,以便正确用
于避让、定位及导航。
六、用车让船:
船舶避让可采取变速、变向两种方式。航行中,驾驶员有权用车让船,包括变速、紧急停车和倒车。驾驶台可操纵主机的船舶,航行中应放驾驶台操车位置。
七、严格执行车令:
轮机长和值班员任何时候都应立即执行驾驶台车令。本轮应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执行方法。
八、严守雾航规则:
严格遵守公司颁布“船舶雾航安全操作须知”。严格使用安全航速;
驾驶员必须明确能见度不良时与互见中的行动规则不同,无路船与被
让路船之争,均应遵守能见度不良的行动规则。
九、高频沟通信息:
航行中保持“VHF”通讯畅通,并在16频道连续值守。雾航时要 用中、英文交替发出雾航警报,包括船名、 时间、 船位、航向、航速和意向等,与他船协调避让。
二副要根据船长指示进行
航线设计,船长要严格审查以避免碰撞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