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我买了这样的一瓶芬达,2L的,买回家以后却发现里面有个黑色的异物
于是我给包装瓶上标明的可口可乐公司打电话,他们答应给我2-3倍的赔偿,但是只能以产品的形式,我当时没有接受
我试着和可口可乐官网提供的电话沟通,结果打了几次都是无人接听,我又给可口可乐官网提供的邮箱发了几封邮件,一次,二次,三次,还是没结果,我这个普通消费者关于问题产品的投诉居然无人理睬
而当我第四次给这个邮箱发邮件的时候,我附上了几张他们的问题产品的图片,并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封,因为我已经没有耐心了,而这次出呼了我的意料,第二天我接到了当地可口可乐公司外事部S经理的电话,经过接近半个小时的电话沟通,他们给我的答复是邀请我三天后去公司商讨如何解决
本来这段经历已经告一段落,我也得到了可口可乐公司产品形式的赔偿,但是事情过去已有两个多月有余,而且关于那个异物是什么,我一直没有得到答案,而对于一个只能做到遵守消法的企业,他的品牌还合适呆在世界第一品牌的宝座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