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船买卖过程中,买方和卖方通常都会聘请经纪人代理他们促成交易。经纪人的佣金虽然很丰厚,但在收到佣金之前,经纪人面临很多风险,稍有不慎,经纪人不仅收不到佣金,甚至可能面临高额的索赔。
一、 签订内容完备的书面合同
经纪人在为二手船的卖方或者买方提供服务前应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尽量完备。合同应详细约定以下内容:
1、 委托买卖的标的及权属情况应尽量明确。
2、 佣金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时间。
3、 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最终无法达成时,佣金的支付问题。
4、 委托人在与对方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时佣金的支付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等问题。
5、 委托人违反委托合同各项义务的违约责任。
二、 要求委托人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经纪人应要求委托人为其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载明授权的权限。经纪人在与可能的买家或者卖家联络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以免对方误以为经纪人的代理行为是自己的行为,在出现争议时,对方要求经纪人承担责任。
三、 为代理行为时,表明代理身份
经纪人在为代理行为,尤其是对外进行代理行为时,应明确代理身份。此时,经纪人除了如上所述出具授权委托书外,在授权范围内在一些文件上签字时也应表明代理身份。这样可以使自己免于被对方追究任何的缔约或者违约责任。当买卖合同达成后,一方违约且资信不好时,对方就会不可避免的想方设法将责任转嫁到经纪人的身上,而经纪人通常是以经纪人的公司名义签订和履行委托合同,很多经纪人的公司信誉非常好,因此,对方可以出具一些经纪人未表明代理身份,而是以自己名义签订的书面文件作为经纪人不是为代理行为的证据,进而达到将合同责任转嫁到资信良好的经纪人公司上。
四、 慎重透露对方的信息给委托人
经纪人在二手船舶交易过程中,只有在双方达成交易的可能性很大并且不得不将对方信息透露给委托人时,经纪人才会将对方的详细信息透露给委托人。经纪人这时候需要注意,将对方信息透露给委托人可能使委托人直接与对方联络,而将经纪人踢出去,以免去向经纪人支付佣金。但经纪人如果签订了完备的委托合同,并有证据证明其为双方订立合同履行了大部分义务,经纪人可以依据合同向委托人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