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号在中介签了买房子的居间合同,17号上午去领了证,因为中介里的人说这样房子是婚后财产。
我有公积金,我老公没有,本来之前说好是我用公积金贷款,房主是我和他。但是后来,听人说,房本上写两个名字办起来有些麻烦,而且所有的事情都要两个人一起去办理。因为我每天要上班,我不愿意总请假,另外,按揭贷款比公积金贷款办理的速度要快,所以最后就决定他按揭贷款,房本上写他的名字。
他是一个非常大男子主义的人,他说过房本上无论如何都要有他的名字,因为只写我的名字,让他觉得自己在住着别人的房子。
再来说说首付,首付大概要25万,他家里一分钱没出,他自己这一年挣了14万,剩下的都是我爸妈出的,但是事先说好了,等我们有钱了,要还给我爸妈的。
中介大概算了一下,以后每个月要还2500左右,开始的这几个月肯定是我来还(因为这期间并没有动我这两年的积蓄),以后他可以把工资交给我,留作一切家用。
这样看来,似乎也没什么问题。但是我跟我的同学说了之后,他们都认为房本上不应该只写他的名字,况且从我爸妈那拿的钱并没有写欠条,没有任何凭证证明那钱是我爸妈的,另外开始这几个月也都是我来还钱。大家都认为这样对我很不公平,我爸妈出一部分钱,我每个月要还钱,而养的都是别人(当然是我老公)名下的房子。况且现在的社会,昔日夫妻翻脸不认人的例子很多,而女方在这过程中永远处于弱势,所以他们建议我应该保障自己的权益。
昨天下班回去,我跟老公谈了,但是我刚提出来,他就不高兴了,说我不相信他,说我这样是破坏夫妻间的信誉,最后弄得不欢而散。
没领证的时候,似乎我还有转圜的余地;但是现在,我感觉自己像被套住了一样。
我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