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日前在中央综治办召开的流动人口会议上披露,公安部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界限,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这一消息,无疑再次激起人们对户籍制度改革的期望。刘金国的此番讲话,是近年来公安部领导对户籍制度改革的最明确表态。从户籍制度阻碍社会经济发展,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来说,尽快取消户籍限制已是大势所趋。
现在的问题是,虽然对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达成了共识,即恢复公民居住和迁徙自由,但由于在户籍制度载体上附加的各种利益关系非常复杂,改革有很大的成本代价,所以,在学界尤其城市管理者中,对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是该快还是该慢认识不一致。大多数城市管理者从方便管理的角度出发,不希望户籍制度一下子放开,他们经常提到的两个理由是,过早放开城市户籍会出现“城市病”,并挤压城市人口就业机会。
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看法。从世界城市的发展来看,随着人口的大量涌进,的确会出现贫民窟、犯罪增多、城市环境脏乱差等所谓的“城市病”。换言之,它似乎是城市化过程中的普遍现象。但是,不能因为怕出现“城市病”就紧闭城门。关闭城门,不让农民进来,“城市病”是没有了,可城市的活力和生机也随之而去。事实上,防治“城市病”的最好药方,就是在人口自由流动中发展城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况且,在中国目前的状况下,很多“城市病”并不是放开城市户籍造成的,恰恰是农民进城后没有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所致。再退一步而言,即使“城市病”无法解决,这也是城市化进程中必须付出的代价,比起公民的自由迁徙权来,“城市病”是第二位的因素。
挤压城市人口就业机会也一样。农民进城会加剧城市就业的竞争,但我们不能以此来限制农村劳动力进城,不能仅仅为了保护城市居民的利益,就束缚农民的迁徙自由、牺牲农民利益。过去半个世纪,我们一直在犯这样的错误,市场经济下,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其实,农民进城本身将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大量低成本的农民工将大大提高城市的发展效益,它只会加剧就业竞争,而不可能导致就业环境的恶化。
户籍制度改革,牵涉到自由迁徙的基本人权。从历史来看,我国直到新中国成立前,都一直没有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新中国成立后直到1958年,也一度实行自由迁徙,历史已经证明,没有户籍制度,并不会出什么大乱子。从国际范围来看,全世界仅仅只有中国、朝鲜和贝宁三个国家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实行居住和迁徙自由,也没有因自由迁徙而引发什么乱子。即使从目前一些对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比较大的地方来看,问题远没有预想的严重。比如石家庄,全面放开市区户口准入限制,规定只要居住两年就可在石家庄落户。此举曾引起很多人担心,但实行一年多来,落户10万,基本平稳有序。
一些城市管理者对放开户籍的担忧,其实是出于他们的私心。城市需要建设,就要有足够多的廉价劳动力,因此也就需要市场化的劳动力的流动。但是,像任何一个经济主体一样,如果这一目标可以在成本很低的条件下得以实现,那么它将毫不犹豫地压低成本,将劳动力的流动控制在一定的幅度内。而户籍制度为城市的这种简化行为,提供了合法性根据。有了这一制度,城市管理者既能得到足够的廉价劳动力,又不需要为此支付势将减损城市利益群体的当前福利,何乐而不为?
社会发展到今天,现有户籍制度的存在,在限制了人身自由、割裂了社会共识的同时,阻碍了社会的整合和良性运行,制约了人口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无论从制度的效率,还是从公平度来看,适应计划经济要求的户籍制度都与现代的社会发展格格不入。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取消户籍限制,天不会塌下来。 (中国青年报/邓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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