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信用卡遗失后马上挂失,但还是被人盗刷5000多元,银行却表示“概不承担责任”。
家住南湖花园的张晓称,前几天在商场刷卡消费时,有两个人一直在旁边看着自己输密码,当时并未太在意,不料没过多久就发现信用卡不见了,她马上打电话挂失,但信用卡还是被人盗刷了5000多元。
“银行曾承诺,信用卡挂失前48小时内的损失由银行承担。”张晓说,可找到银行索赔时,对方却称这一承诺只针对设置“签名确认消费”的持卡人,若是“密码确认消费”,银行概不负责。
本以为密码消费更安全,不想却成了银行拒不赔偿的理由,张晓心里很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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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以上持卡人选择“密码消费”
一家网站举办的“2009银行卡安全中国行”专题调查问卷中,“您的信用卡是设置密码还是使用签名作为主要确认凭证”的调查数据显示,有54.4%的人选择了“密码加签名”,有30.4%的人选择“只用密码”,只有15.2%的人选择“签名”。
记者昨日随机采访了10位信用卡用户,其中9人选择“密码加签名消费”或“密码消费”,仅有1人选择“签名消费”。受访者蔡先生坦言,签名很容易被模仿,一旦卡遗失,很容易被盗刷;使用密码消费,只要不被他人窃取密码并同时盗得信用卡,就不用担心卡被盗刷,“感觉安全得多”。
密码消费遭盗刷银行不管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信用卡中心一负责人称,几乎所有银行的信用卡章程中都规定:“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也就是说,交易时只要使用了密码,银行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发生的损失银行概不负责,一旦犯罪分子偷窥了你的密码,并窃取或复制你的卡片,那就是非常危险的事了。
签名消费遭盗刷 商家、银行均担责
记者电话咨询多家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时,对方均表示,签名确认消费的持卡人在刷卡消费时,收银员有责任仔细核对签名,若卡片丢失或被盗,不法分子仅凭模仿签名消费成功,责任就转移到商家身上,个人无需担责。
据了解,目前招行、光大、东亚等银行表示:持卡人在卡片遗失后第一时间挂失,发卡行将对持卡人挂失前48小时,甚至72小时内遭盗刷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不过这些保障措施大多仅针对未设密码的签名消费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