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C是PORT STATE CONTROL的缩写,准确的中文含意为港口国监控,亦称港口国监督或港口国检查,是专指世界各地的港口国当局对抵港的外籍船舶实施的以船舶和人员安全、防止海洋污染及船舶技术状况为对象的专门检查。港口国监督是由1978年"AMOCO CADIZ"轮的触礁事故而产生的。事故中,船舶搁浅 ,造成溢油22.3万吨严重污染,在欧洲公众与政界引起了极大震动。普遍认为有些旗国公司的主管机关,在保证他们所管辖的船舶符合国际公约的标准方面未能尽到职责。为此,1980年13个欧洲国家,加上欧共体,IMO和ILO在巴黎开会,一致同意采取措施,限制继而消除不符合国际船舶的航行。1982年又召开了第二次议会,会上通过了著名的巴黎谅解备忘录 (Paris MOU)。由于Paris MOU非常有效,IMO在1991年要求在全球各地区建立PSC备忘录组织,相互合作,以减少直到除低标制船舶的运营。继Paris MOU成立之后,南美地区和亚太地区分别于1993年和1994年成立了PSC组织,此后,加勒比海、地中海和印度洋地区也签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目前波斯湾和西非等地区正在酝酿筹建区域性组织。PSC发展至今已基本覆盖全球,并发挥着重大作用,其检查的基本依据是IMO制定的国际公约。港口国监督的基本程序为,PSC检查官在登轮之前,一般要观察船舶外观的总体情况,获得对船舶的最初印象;检察船舶证书;然后巡视各极有关舱室、设备等。通过检查获得对船舶的总体印象,这就是初步检查。如果未发现明显缺陷,检查结束。如果PSC检察官发现明显依据,怀疑船舶可能存在严重缺陷,则进行详细检查,如在详细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足以构成滞留,船舶将被滞留。船舶纠正缺陷后,申请复查,经PSC检查官复查合格后,解除传播滞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