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海洋运输船舶的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和租船运输(Shipping by Chartering).
1、 班轮运输
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它具有以下特点:
1) 四固定:固定的船期表、固定的航线、固定的港口 、固定的运费率;
2) 船方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包含在运费中,货方不再另付装卸费,船货双方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3) 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4) 班轮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量较有保证,且一般采取在码头仓库交接货物,故为货主提供了较便利的条件。
班轮运费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费两部分。前者是指货物从装运港到卸货港所应收取的
基本运费,它是构成全程运费的主要部分;后者是指对一些需要特殊处理的货物或者由于突然时间的发生或客观情况变化等原因而需另外加收的费用。
2、 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Tramp)船运输,它与班轮运输有很多差别。租船运输没有固定
的船期表,船舶经由的航线和停靠的港口也不固定。运费或租金也由双方根据租船市场行市在租船合同中加以约定。
租船运输的方式包括:
1) 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是指由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船舶,在指定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承运指定货物的租船运输。定程租船就其租赁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单程租船、来回航次租船、连续航次租船、包运合同。
2)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是指由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运输。承租人也可将此期租船充作班轮或程租船使用。
3) 光船租船(Bareboat Charter)。是船舶所有人经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个时期,但船舶所有人所提供的船舶是一艘空船。承租人自己要任命船长、船员,负责船员的给养和船舶营运管理所需的一切费用。
4) 航次期租(Time Charter on Trip Basis,TCT),这是以完成一个航次运输为目的,按完成航次所花的时间,按约定的租金率计算租金的方式。
目前,我国的外贸企业使用较多的租船方式是定程租船。定程租船的运费包括:基本
运费和装卸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