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事故、嘉兴化工厂爆炸以及台湾炼油厂起火爆炸等事故的频发,将危险品的概念一次次推到人们面前,其根源都与危险品的存放、运输、储存环境密切相关。
新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危规》)第38版修正案于1月1日起强制实施。与此同时,该版本也已从1月1日起在中国强制执行。《危规》由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每两年更新一次,其技术内容主要来源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 规章范本》。
下面由海岸国际货运代理给大家讲解新规下对货运的影响有哪些:
1
新增聚合性物质,纳入4.1类易燃固体物质,对其定义、归类、包装、运输隔离措施、抑制剂添加、运输操作控制措施等提出了要求。
2
修订锂电池及电池组包装的标志和标识,为锂电池分配了专用的运输标志和标识,自2019年1月1日起强制使用。
3
新增6个海洋污染物,分别是UN1208己烷、UN1218异戊二烯、UN1791次氯酸盐溶液、UN2057三聚丙烯、UN2294 N-甲基丙胺和UN2296甲基环己烷。
4
修订包装标记,要求集合包装(OVERPACK)标记和救助包装(SALVAGE)等字样高度至少要12mm。
5
增加新的包装导则,其中P005适用于新增UN3528、UN3529和UN3530项下的引擎、内燃机的合理装运,P412用于UN3527项下聚酯树脂试剂盒,对属于SP310低产量的、年产量小于100个、未通过《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UN38.3测试、用于检测而运输的锂电池,增加了P910包装导则。
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国外始发,经停中国国内的空港,然后空转或者陆转到其他国内空港的物流货物都必须提供申报单。如不能及时提供,将会很大程度影响货物的运输时效。
此申报单内容基本包括:主运单号,分运单号,税号,中文品名,件数,重量,申报货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