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
美國海岸警衛隊關於船舶來自奈及利亞 訪美入港的條件-美國
美國海岸警衛隊(USCG)發佈了一份《港口安全警報》,修訂了不遵守美國反恐措施國家的清單。該警報主要針對奈及利亞,但同時也列入了所有適用其規則的其他國家。自2014年6月26日起,凡曾停靠受影響港口的訪美船舶必須遵守美國海岸警衛隊制定的附加安全措施:1) 根據保安等級二級的船舶安保計畫執行相關的安保措施;2) 確保船舶的各入口均有保全人員警戒,且船舶週邊情況(包括岸邊和水邊)能為保全人員所見。保全人員可由: 船員擔任;必要時應增加船員人數,以確保船員不超過最長工作時間的限度,和/或不低於最少休息時長的限度,或 由經船長和公司保全人員同意的外部安保機構提供。3) 簽署《安保聲明》;4) 在船舶安保記錄中記載採取的所有安保措施記錄;5) 在船舶抵美前向港口執勤的海岸警衛隊隊長報告其所採取的措施。對於在警報生效之日或其後,船舶最後停靠的五個港口為警報所列國家名單之一,海岸警衛隊將登船進行檢查,以確保船舶採取了規定的措施。沒妥善執行前述措施的船舶,將會被延遲或被拒絕進入美國。基於海岸警衛隊的登船檢查結果,凡在警報生效之日或其後曾停靠前述國家的船舶,均應在停靠美國港口時確保船舶入口有武裝保全人員警戒,且應保證船舶週邊(包括岸邊和水邊)在該等保全人員的視線範圍之內。船上保全人員的人數和位置必須得到港口執勤的海岸警衛隊隊長的同意。對於執行安保措施符合要求且能出具文件證明其採取了規定措施的船舶,海岸警衛隊通常不會要求其配備武裝保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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