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
又见“丐帮”
近日,笔者在四川仪陇老县城街头,又见到一个装扮为伤残、匍匐前进的乞丐沿街乞讨,并放着刺耳的佛教音乐。不时有好心人将“散银子”丢进这个乞者的钱钵,用我们的话说就是:如此“造孽”,怎能让人不动恻隐之心!但这些丐帮大都是从各地“交流”而来,纯属为了乞讨而乞讨。
城里磕头,老家盖楼,现在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如何让这些有损市容的丐帮回归平常人的生活?这恐怕是城市病的症结所在。据《每日邮报》报道,一名英国“职业乞丐”每年能赚近30万人民币,甚至超过了英国人的平均工资,收入之高让人惊讶。古人有“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宁可不吃富人之施舍,饥民也要保持作为人的最后尊严。经过几千年的演变,人对物质的渴求渐渐战胜了自我尊严,诚信的缺失和金钱至上的观念影响渐深,更有甚者将行乞当做致富的捷径。金钱之诱,蒙蔽了人本来的智慧,留给下一代的是瞒与骗的教材。这些职业乞丐,每一次成功的乞讨,就是对善良的欺骗。当人们的爱心一次次被敲碎之后,就容易变得冷漠、麻木,不再为苦难悲悯,不再伸出温暖的手。
乞丐大量滋生,成为一大社会问题,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庇寒所、普济堂、栖流所、养济院等社会救助事业自清末以来多有举办,虽然不能谓毫无实效,但杯水车薪,无济于事。而丐帮更抹上或明或暗的“黑社会”色彩,至少也是帮会组织,其社会危害已有前车之鉴。笔者赞同对真正的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人道救助,但对职业乞丐,即当代乞丐的主流,救助管理办法显然于事无补,他们需要的不是“救助”,而是“管理”,要从灵魂上触及其回头是岸,恢复边缘人性的尊严,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汪江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