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
退运货物需提供资料
1、进口发票、装箱清单、大提单各3份
2、出口方与国外客人的退运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共3份,如修理物品应提供维修合同3份
3、 退运货物收货人的退运说明3份
4、地方国税局出具的未退税证明(正本)或退完税的已补税证明,一年以内的退运维修物品不用出具
5、报关委托书2份,报检委托书1份(空白,公章盖在左边中间)
6、空白A4纸加盖公章(右下角),1张(用于海关的调单申请)
7、附上“中检公司报检委托单”盖公章1张,上网填制并打印(http://www.ccicxm.com/download/download.asp?typeid=7&parentid=0&lid=7)
8、空白A4纸左上角盖公章2张(用于进口报检),用于填制厦门检验检疫局出口退运货物情况调查表.
9、修理物品附上“保证函”一式二份,基本信息填制并加盖公章
注:如果方便就多附几张空白A4纸加盖公章,我们用于复印海关调出来的单证以便办理报检及中检鉴定手续。(一年以内的退运货物如是品质问题才能按修理物品办理退运免税进口,需做保函,征保证金)如该经营单位属第一次在我司申报进口,请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商检代码,联系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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