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连 一家国际船务代理公司工作,希望以下资料对你会有帮助
设立船舶代理公司,应向公司所在地的交通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公司名称(包括英文名称)、详细地址(中英两种文字)、电话、电报挂号、电传号码、邮政编码; 2.准备经营的项目; 3.注册资金和实际拥有资金的证明或资金担保; 4.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年龄、专业、详细经历、住址; 5.公司业务章程、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配置情况
设立船舶代理公司的申请经公司所在地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机关审核后,报交通部审批。交通部根据实际需要和,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若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即可持交通部的批准文件,到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在领取执照后方可开业.公司开业后应在15天内将执照影印件报交通部和公司所在地及省级交通主管机关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