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代的种类
1.承运人(CARRIER)是指专门经营水上,铁路,公路,航空等客货运输业务的交通运输部门,如轮船公司,铁路或公路运输公司,航空公司等。它们一般都拥有大量的运输工具,为社会提供运输服务。
2.货主(CARGO OWNER)是指专门经营进出口商品业务的外贸部门或进出口商。它们为履行贸易合同,必须组织办理进出口商品的运输,是国际货物运输工作中的托运人(SHIPPER)或收货人(CONSIGNEE)。
3.运输代理的种类:
(1)租船代理。又称租船经纪人(SHIPPING BROKER),指以船舶为商业活动对象而进行船舶租赁业务的人,主要业务是在市场上为租船人寻找合适的运输船舶或为
船东寻找货运对象,以中间人身份使租船人和
船东双方达成租赁交易,从中赚取佣金。因此,根据它所代表的委托人身份的不同又分为租船代理人和
船东代理人 。
(2)船务代理(SHIPPING AGENT)。指接受承运人的委托,代办与船舶有关的一切业务的人,主要业务有船舶进出港,货运,供应及其它服务性工作等。船方的委托和代理人的接受以每船一次为限,称为航次代理;船方和代理人之间签订有长期代理协议,称为长期代理。
(3)货运代理(FREIGHT FORWARDER)。指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办理有关货物
报关,交接,仓储,调拨,检验,包装,转运,订舱等业务的人,主要有订舱揽
货代理,货物装卸代理,货物
报关代理,转运代理,理
货代理,储存代理,集装箱代理等。
(4)咨询代理(CONSULTATIVEAGENT):指专门从事咨询工作,按委托人的需要,以提供有关国际贸易运输情况,情报,资料,数据和信息服务而收取一定报酬的人。 以上各类代理之间的业务往往互相交错,如不少船务代理也兼营货运代理,有些货运代理也兼营船务代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