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竹申请要求:
一、申请指南
1.注册用户申请担任斑竹应在相应分区论坛发帖提交申请,并接受社区管理员管理及审核;
2.在提交申请表时请注意发帖规范,否则论坛管理员有权不做任何解释及通知而予以删除处理;如若非善意地干涉论坛管理员工作或影响分区论坛秩序,论坛管理员有权视情况予以封闭分区斑竹论坛发言权直至封闭全论坛发言权的处理。
二、基本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自愿、义务地为论坛网友服务;
2.申请人应具有充足的上网时间来保证负责管理所要申请管理的论坛;
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及具有掌握一定的航运知识,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4.申请人要在管理论坛试用期中表现良好,并具有一定的论坛经验;
5.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6.申请人自愿接受论坛管理人员及网友的监督,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论坛统一管理,自觉维护论坛形象;
7.申请人必须保证在论坛言论、形象等的相对中立性,不得明显的代表某一具体公司的利益或随意发布广告及类似广告宣传帖。
三、注意事项
1.每个论坛的斑竹名额原则上限定为两人以内;
2.每一用户原则上允许最多担任两个论坛的斑竹;
3.申请人应在论坛表现良好,无严重违反论坛规则记录;
4.因违反论坛规定被免去斑竹职务的论坛用户,自被免职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不具备论坛斑竹任职资格;
5.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的用户,自论坛批准辞职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不具备辞职之前所管理论坛的斑竹任职资格,一个月后按规定重新申请;
6.凡符合以上要求的论坛用户均可在网站公告论坛发帖提交斑竹申请。
四、审批流程
1.论坛管理员应在斑竹申请帖提交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若申请(条件)不符合规定,应回复说明;
2.对于通过初审的斑竹申请,由负责管理并拥有任免权限的论坛管理员进行复审,复审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3.对于复审通过的斑竹申请,负责该分区管理并拥有任免权限的社区管理员应及时回复申请帖并授予申请人相应论坛的管理权限并在论坛公告栏发布公告;首次任命试用期两个月,期满后由负责管理并拥有任免权限的社区管理员进行考核并做出续任或免职决定。
4.对于未通过复审的斑竹申请,负责管理并拥有任免权限的论坛管理员应及时回复说明。
五、附则
1.特殊情况下经管理员外部邀请的或新开设论坛的斑竹任命,不受此规定限制,可由管理员直接任命并发布公告。
2.论坛对申请斑竹的条件保留继续补充说明和解释的权利。
3.本规定自2005年8月18日起生效并施行。
附件:
申请表下载:
航运在线博客论坛版主申请表.doc(请点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下载到本地填写)
或者到站务公告栏目以Word 附件的形式发布到申请帖的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