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阵式机构,是把多元素按横向、纵列排成一个矩阵,由纵横两种管理系列组成的方形机构。一种是职能部门;另一种是为完成某一任务而组成的项目小组。纵横系列交叉起来就组成了一个矩阵。矩阵式结构的最大优点是有利于实现来自环境的双重需要的协调和可在产品之间灵活的使用人力。其最大缺点是职能经理与产品经理的权力和责任易产生矛盾和重叠,由于需要频繁的沟通和解决冲突,常常会消耗过多时间和精力。 “矩阵式管理”是指通过横向联系和纵向联系的管理方式,平衡企业运营中分权化与集权化问题,使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和相互监督,更加高效地实现企业的工作目标。这种组织结构是在克服单项垂直式组织结构缺点的基础上形成的,其最大的优点就是信息线路较短、信息反馈较快、提高工作效率而降低成本,强化组织的应变生存能力。春兰在矩阵管理上首先提出“16字方针”,“横向立法、纵向运行、资源共享、合成作战”。前8个字重点解决集权与分权的矛盾,力求放而不乱,提高运行效率。所谓“纵向运行”,指”按业务部门运行的特点,以职能为纵向;“横向立法”,是指以项目经理为横向部门,负责制定运行的规则,并依据规则对纵向运行部门实施监管。这样一来,横向部门“立法”并监管,纵向部门依然大权在握,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不过是在“法”定的圈子里,要依“法”运行。“16字方针”中的后8个字,重点解决原来资源不能共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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