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
机舱应急处理的几个问题
1 船舶碰撞后,轮机部采取的应急预案是什么?
1)碰撞发生后,轮机长立即进入机舱,令当值人员做好备车工作。
2)若碰撞发生在机舱部位,且出现进水现象,应进行机舱排水和堵漏。
3) 若碰发生在舷外:
① 切断碰撞部位的油,气和电源;油,水高位柜的油,水放到低位柜,关闭其进出口;
② 若有火情,进水发生,应按应变部署表行动。
③ 反复测量受损部位及其附近油水舱液位高度,若发现有进水现象应关闭该油水舱的进出口阀,切断舱柜之间的连通。
4)详细记录机电设备因碰撞而造成的损失,将损坏部位,损坏情况和抢救措施记入轮机日志,为海事处理提供确凿的法律依据。
2 船舶搁浅擦底后轮机部采取的应急预案是什么?
1)船舶搁浅擦底后,应马上作应急处理:
① 主机降速航行。
② 使用机动操纵转速或系泊转速。
③ 换用高位海底门。
④ 清洗海水滤器。
⑤ 若造成船体破损或进水,应进行排水和堵漏。
2)应将搁浅发生的时间,脱浅的时间,损失和损失的估计等情况记入轮机日志,做好车钟记录,为海事报告提供详细的资料。
3 船舶辅机故障或跳电时的应急预案是什么?
1)船舶在海上航行,突然失电时应首先停止主机运转并立即电告驾驶台,然后迅速启动备用发电机组,尽快恢复供电。如果情况特殊需用车避让,只要主机有可能短期运转则应执行驾驶台命令。如果备用发电机组不能启动,则应启动应急发电机,并首先给导航设备和舵机供电。在恢复正常供电后,立即启动为主机服务的各种电动泵,尽快启动主机。
2)船舶在狭窄水道或进出港航行中突然失电时,应迅速启动备用发电机组恢复供电,同时立即通知驾驶台并停止主机运转,在应急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人坚守主机操纵台,随时与驾驶台联系,如情况危急船长必须用车时,可按车令强制主机运行而不考虑主机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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