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
徐祖远海员日讲话:“尊重海员劳动 发展海员队伍”
各位嘉宾,各位代表,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时隔一年,我们再聚美丽的黄浦江畔,隆重庆祝第二个世界“海员日”。在此,我谨代表交通运输部李盛霖部长,向辛勤工作在航运一线的全体中国海员以及家属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向与会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也向全世界海员朋友们致以节日的祝贺!
海运业是我国内外贸易中最主要、最经济、最环保、最安全的运输方式,海员是担当海运任务不可替代的最终实现者,海员是支撑海运可持续发展最忠实的劳动者,海员是保障海洋经济发展最重要的人力资源。切实尊重海员劳动,加快海员队伍建设是创建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天我想就三个话题与代表们交流。
第一个话题是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国海员队伍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通过大力支持和发展航海教育,每年航海类毕业生规模由8千人次上升到3万余人次,同时积极推动非航海类毕业生经过培训上船。此外,各地均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如江苏、浙江省在推动农民转产、渔民转行、军人转业为合格海员方面成效明显,河南省已经成为全国内陆省份最大的海员输出基地,我国高级海员紧缺局面得到了根本的扭转。
通过推进《海员外派管理规定》顺利实施,海员外派行为更加规范,海员就业渠道更加畅通,外派规模由5年前的5万人次上升到了去年的10万余人次,我国已成为世界第4大海员劳务输出国。
通过颁布和实施《船员条例》,全面履行《STCW公约》的最新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等系列规章制度得到了不断完善。新的海员适任标准强化了海员实操技能的要求,有利于我国海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持续提升。
通过在山东、广东、福建、黑龙江等省内建立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中国船员集体协议》逐步推广,《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履约准备工作稳步推进,《海船船员职业保障规定》等系列法规文件即将配套颁布,海员发展与保障中心在上海率先成立,海员权益保障工作取得到了实质性进展。
通过外交部、国防部、公安部等部委的共同努力,在国际护航力量的紧密合作下,自2008年以来,我国先后组织完成了460批次护航任务,成功护送近5千艘次船舶和10万以上人次海员安全通过亚丁湾、湄公河等敏感水域,海员职业的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
各位代表!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时期,经济结构、文化形态、价值观念等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国际航运需求减弱,大量的新船投入导致了运力结构严重失衡,受到低运费收入和高经营成本的双重夹击,航运企业亏损面持续扩大,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加深,航运市场依然是寒气逼人。我想和大家探讨的第二个话题是:依靠建设高素质海员队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航运安全发展。
第一,建设高素质的海员队伍是适应航运转型升级的需要。近年来,由于航海技术的不断进步,船舶向大型化、高速化、特种化发展,对海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员在海上安全、环保和保安等方面的作用显得更为突出,同时也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工作压力。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海员队伍,航运的转型升级和安全发展就无法实现。
第二,培养和稳定高素质海员队伍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海员是蓝色沃土上的耕耘者,是海上安全的保障者,是海洋环境的保护者。近些年海员整体薪酬水平有一定的提高,这正是海员劳动价值的体现,是海员收入水平的合理回归,是尊重海员劳动的最基本的要素,也符合国家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高居民收入的大方针。当前,航运经济低迷,企业通过减少船舶最低安全配员、压低海员福利待遇等方式来降低成本,是一种短视行为,危及的是航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企业唯有改进内部管理和培养储备优秀人才,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才能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才能占据市场竞争的有利地位,平安度过当前航运困境,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各位代表!
我想讲的第三个话题是高素质海员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有利的政策环境,离不开完善的海员培养机制,离不开全面的海员权益保障,离不开良好的社会关怀。在此,我提六点期望:
(一)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强与各相关部委的沟通与合作,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鼓励地方出台有利于海员队伍发展的配套措施。推进船员法立法研究,加快海事劳工公约的批约和履约进程,推动相关财政和税收等优惠政策出台,切实保障海员权益,提高海员职业吸引力。
(二)加强海员权益保障。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解决海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好相关措施,实现海员体面就业;二是加强国际合作,落实保安措施,实现海员安全就业;三是严格执行海员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船员服务机构和海员外派机构的管理,实现海员规范就业。
(三)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健全航海教育机制,改进航海教育发展模式。探索航海教育和培训模式的改革,引入国外海员培训和服务的先进经验,推动海员培训和服务的国际化。加大航海教育投入,改善航海类专业师资结构和教学条件。完善海员教育和培训的过程监督,更加注重实操性考核评价,不断提升海员教育培训质量。
(四)注重海员在职培养。要充分认识航运企业对于海员实践能力和职业操守的培养具有不容忽视、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自有海员培养制度,系统提升职工安全意识、实操能力和职业心态;另一方面,企业要自觉承担起实习海员的培养义务,确保航海类毕业生有必要的上船机会。
(五)畅通海员就业渠道。政府、院校、航运企业以及海员服务和外派机构应当携起手来,为海员提供畅通、多元和优质的就业渠道。中国海员发展与保障中心作为我国首个公益性的海员综合服务平台,要紧紧依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以规范个体船员管理为着力点,以积极融入上海北外滩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为切入点,与地方政府共同建设公益性航运人才服务系统和服务个体船员的示范基地。要创新用人机制,在海员中选拔优秀的人才通过有计划、有目标的培养,使他们成为交通行业内政府的公务员、企业的管理者、优秀的专家和教授。
(六)积极弘扬航海文化。当前,世界各国的海洋领土意识日趋强烈,海洋权益争夺日益加剧,海员在经济建设以及海防安全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样不容忽视。我国虽然有几千年悠久的航海历史,但我们的航海文化氛围仍然不够浓厚,黄土文化与蓝色文化共同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象美国这样无与伦比的海洋强国,为弘扬美国人的航海文化与爱国精神,每年都要由政府牵头组织隆重的庆祝活动,从1933年第一届航海节开始,总统都要发表文告,呼吁国民重视海洋安全,发展海洋经济。因此,我们要积极弘扬航海文化,唤醒民族航海意识,重建海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让更多的优秀青年愿意投身于蓝色海洋的怀抱,让我国航海事业在海洋经济的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女士们,先生们
用心、专心建设高素质海员队伍,关心、关爱海员职业发展,促进海员体面劳动,是促进航运事业发展的前提,是推进我国海洋经济战略实施的重要保障,是展示我国国际地位和国际形象重要窗口,是值得我们为之共同努力和奋斗的伟大事业。让我们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加强沟通,促进合作,全面推进中国海员队伍发展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