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
信用证实务:信用证受益人 (出口商)审证注意要点
信用证受益人 (出口商)在接到信用证时应注意审查,将其与销售合同
核对,特别对以下问题加以注意:
①开证银行的信用审查。
②信 用证是否为正本。
③是否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④信用证的付款条件与贸易合同或订货单或报价单是否一致,对各种单证文件规定如何。
⑤受益人的姓 名与地址是否明确。
⑥装运日期和信用证有效日期,以及货运单据的提示时
间规定是否合理。
⑦信用证金额是否足以偿还买卖金额以及一切费用。
⑧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⑨货品的要求是否与合同相符。
⑩保险条款是否与合同一致,是否有与我保险公司条款冲突矛盾之处。
(11)起运地点与目的 地是否已为双方同意。
(12)利息条款。
(13)有无不能接受的条款。
(14) 信用证条款有无矛盾或不明确之处。
(15)信用证所列条款有无违反我国现
行法律和规定处。
(16)开证行信誉不佳时有无第三家银行保兑。
(17)有 无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290号小册子或国际商会400号
小册子)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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