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
自由船员该回“家”了!
2013-5-26 10:39:00
《2006海事劳工公约》(MLC2006)将于2013年8月22日正式生效,该公约是ILO颁布的至今最权威和最完善的综合性海事劳工公约,公约适用于任何吨位的通常从事商业活动的所有海船,因此,该公约的实施,是世界劳工史和海运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必将对主管机关的海事监管、船舶设计与建造,以及对我国的船员管理运作、船员的福利待遇、船员职业安全与健康、船员招幕与安置等诸方面带来一系列重大影响。
在《2006海事劳工公约》规则4.5–船员的社会保障标题中,明确各成员国应根据其本国情况采取措施,向通常在其领土内居住的海员提供全面社会保障的保护,并指出全面社会保障应该考虑的分项包括:医疗、疾病津贴、失业津贴、老年津贴、工伤津贴、家庭津贴、生育津贴、病残津贴和遗属津贴,其社会保障保护的标准要求甚至比我国现行的合同制工人的保障还高,我国合同制工人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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